时间:2025-03-01 09:45 来源:潼关县人民法院
传统观念中,“儿女绕膝、颐养天年”是大多数老人晚年最向往的幸福场景。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老人的子女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时,法律便成了守护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安全底线。近日,潼关县人民法院太要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今年85岁,老人育有一子四女,因老人与子女之间长期存在矛盾,子女之间互相推诿赡养责任,导致老人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王某将5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关乎家庭伦理和亲情关系。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因王某年龄较大,不方便到法院,法官便上门进行调解,法官分别与王某及其五子女进行背对背沟通和交流。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向子女们讲述了王某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并指出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法官也耐心倾听了子女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梳理矛盾根源。
经过多次上门调解,五名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其儿子因自身残疾、体弱多病无赡养能力,可不履行赡养义务,其他四女负责轮流照料王某并承担其医疗费用。至此,此次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融通情理法,调解暖人心。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在处理涉老年人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潼关法院将始终注重通过情、理、法并用的调解模式实质性化解纠纷,用心用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家庭温馨和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