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4 09:34 来源: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1月23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在潼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和“三有”争创活动,按照“小事彰显大担当、小案情系大民生、小院争创大作为”的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前进方向
自觉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始终,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不断强化思想引领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组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53次,结合检察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领导领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开展集中学习11次,研讨交流3次,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0余次,“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社区矫正、粮食流通领域管理等专项工作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以党建促业务,在重大业务工作中成立临时党小组,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三同步”及舆情风险评估机制,组建网评员队伍,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强化检察宣传,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新华网》《西部法治传媒网》等刊登337篇。推送官方微博、微信12346条,有效提升检察影响力。
二、以服务大局为方向
护航潼关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责任,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服务保障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75人,起诉164人。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黄赌毒”犯罪30人,有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以法治红线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4人,依法不批捕40人、不起诉24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快捕快诉损害企业正当利益违法犯罪21人,为涉案公司挽回损失540余万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10人,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案件2件,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监督纠正监管机关涉企执法不当问题3件,深入县域企业,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11次,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主动服务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起诉破坏环境违法犯罪4人。强化监督推动协同履职,督促修复土地43余亩,矿山地质环境3处,治理河流4余公里。深入包联的西潼峪常态化巡查,监督纠正问题9个。双桥河右岸污染环境案,二审法院判决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失100余万元,在我县首次实现谁污染谁赔偿的司法确认。
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扎实推进检察“双进”工作,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设置检察服务窗口,办理群众信访117件,群众满意率100%。积极参与政法干警基层工作日,开展普法宣传29次,提供法律咨询21次,解答疑点难点问题17次,化解居民矛盾纠纷4件,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践行全过程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收集整理立法建议28条,努力使每一项建议都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需求。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人,起诉2人。推行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起诉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1人;宽容不纵容,附条件不起诉2人;落实严管帮教,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决定不起诉2人,以司法保护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机制。坚持送法进校园,联合县教育局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被评为渭南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落实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人,追缴犯罪所得114.23万元。强化监委检察协作配合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纪委监委专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2人,筑牢惩治腐败的司法防线。
三、以为民服务为宗旨
主动作为保障民生福祉
顺应新时代潼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用心用情履职,纾民困、解民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主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积极开展城乡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制发检察建议8件,推动辖区城乡环境持续好转。督促协同相关涉农部门为1894户群众追回粮食欠款274.45万元,推动全县粮食流通领域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包联帮扶工作责任,协助寺角营村新增特色产业2个,产值增加10%。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健康犯罪3人;监督推动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16家餐饮企业未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和2家超市售卖过期食品问题进行整改,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传递司法温情,为13名案件受害人或近亲属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办理的贡某荣等5人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做实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
强化对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5人,起诉涉军人犯罪1人。深化稳就业治欠薪专项监督,追回欠薪46万元。办理的麻某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和涉军支持起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四、以法律监督为核心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落实“三个善于”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更加优化
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案4件,追捕3人,纠正漏捕后起诉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7件次,实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二审法院支持率100%。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32万余元。纠正审判活动程序违法1件,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3件,纠正县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16件,确保刑罚执行全面准确落实。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
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一起国有资产处置不当判决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强化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贯通刑事民事检察监督,对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有效维护民事诉讼正常秩序和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有效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纠正审判机关行政审判活动违法1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执行4件。审查行刑衔接案件21件,发出督促全面追责检察意见6件,采纳率100%。持续落实府检协作机制,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5个镇(办)及28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发检察建议9件,督促整改问题25个,有效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力
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制发检察建议44件。勇担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支持赔偿1300余万元,实现维护公共利益“诉”的确认。
五、以提质增效为根本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解决法律监督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推动潼关检察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多方联动助推监督提质增效
联合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同频共振。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察检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与县纪委监委联合调查,协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化民事检察小切口改革,做好为民司法大文章,联合县法院出台加强调解案件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机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
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监督
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细化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做到检察办案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 138 件,“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数据赋能监督质效提升
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23次,成案27件,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与监督质效。围绕社区矫正、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进行数字化分析,筛查数据4000余条,查出问题30余个,对数据表象后的问题症结开展专项调研,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推动问题解决23个,形成机制12项。构建的“粮食流通领域监督模型”在全国推广。
六、以从严治检为基调
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聚精会神打基础,坚定不移守底线,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全面加强检察管理
持续加强队伍管理,提拔一名90后干警为党组成员,遴选入额检察官1人,新招录干警4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运用统计系统等宏观管理工具,进行业务分析研判11次,切实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建立案件归档前办案人员自查、部门核查,重要案件评查制度,评查案件15件,有效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大力提升综合素能
坚持政治引领,开展“政治轮训”4期50人次;鼓励中层以上干部上讲台、讲党课,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坚持业务强检,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0余人次,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3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3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优秀办案团队。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打造“四知养正气 潼检护清平”清廉机关文化品牌,推动检察队伍风气持续向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填报过问案件及重大事项26件。利用“两微一端”对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定期通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七、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阳光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2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2次,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1人次。完善代表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7次,畅通代表监督渠道,促进依法规范履职。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加强沟通联络,每季度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开放日。为委员履职提供专业支持,将潼关多渠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成效通过渭南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确定,推动全市建立协作配合、预警联动等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5件次,以开放姿态打造阳光检察。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177件。陆续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开放日,邀请90余名社会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克难攻坚中笃定前行,在务实奋进中收获成绩,实现了监督有成效、工作有品牌、干警有荣誉。11项工作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件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4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微电影《薪愁》,荣获第七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三等奖。
各位代表,潼关检察工作能够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潼关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工作机制还要积极探索。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抓实。干警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不能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解决。
202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和“三有”争创,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工作
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始终追求法律监督质效
始终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