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9 17:02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为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规范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效,7月25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关于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专题联席会。会议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孟涛主持,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部长张建平、检察综合业务部、刑事检察部干警、县交警大队各中队负责人以及办案骨干参加会议。
联席会上,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办理醉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详细阐述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在调查取证、证据固定、办案程序等方面应注意的具体问题,通报了最近一段时间内交警大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在格式、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最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部长张建平对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在实体证据和程序证据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再次强调,他指出:一是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细致收集案件证据;二是要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防止由于证据瑕疵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三是要加强检察院与交警大队的沟通协调,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尤其要注意办案时效,坚决防止超期办案现象。
最后,交警大队部分办案干警将自己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向检察院干警进行提问并一一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大家热烈讨论,真诚交流,在统一案件移送标准、规范证据收集审查等方面达成了一致。交警大队干警纷纷表示这次的联席会内容全面、理论联系实际,召开的非常有意义,对他们今后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孟涛也表示交警大队全体干警要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各中队要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量得到质的提高。
此次联席会的召开,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交警大队配合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