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5 08:37 来源:渭南便民网 点击量: 次
近日,潼关县检察院预防科在参加一起工程招标工作中,发现其在程序上存在违法现象,遂当场予以口头纠正,为维护潼关县工程领域健康有序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潼关县秦东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山安置区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投资二百余万元 ,它既是县上针对棚户区改造开展的一项惠民工程,又是东山旅游景区的一条枢纽道路,该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后有三家企业报名,经资质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准予参加投标,然而在招标工作开展的当天,有两家企业因故未能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其行为已严重触犯《招投标法》的规定,为此,该院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及时中止了本次招标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受到参会人员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