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09:06 来源:潼关检察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潼关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要求部署,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流转,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不间断。
该院案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要求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移送,尽量通过刻录光盘进行集中移送,减少纸质卷宗的流转,特殊情况需提前沟通协调。2月11日,该院受理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案件受理前,案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提前电话沟通,对案件移送相关事宜进行衔接。由于该案办理期限即将届满,为防止超期羁押现象发生,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安机关指派两名办案干警将纸质卷宗移送到案管大厅。在对公安干警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以及对纸质卷宗进行紫外线灯照消毒后,案管部门及时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名是未成年人,案管部门随即与该院未检部门进行沟通,于当天下午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案件流转至负责未检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并通过电话再次通知确认,确保案件流转成功,做到了案件“当日来、当日转。”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潼关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定期对案管大厅进行消毒,配备防疫物资,完善并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工作有序运转。1月30日至2月12日,该院案管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3人,审查起诉案件1件3人,有效保障了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