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09 17:31 来源:潼关检察 点击量: 次
6月7日上午,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就朱某妨害公务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参加,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与,听取各方意见。这是该院首次举行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张建平主持。首先检察机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阐述了拟不起诉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朱某公开悔罪,对被害人进行道歉,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接着各位听证人员针对案情焦点、当事人和解、宽严相济等案件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发表听证意见。“本案的事实清楚,朱某的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因此我同意检察机关的认定和处理意见。”一位听证人员如是说。最后参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办案机关对案件的拟不起诉意见,并为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会这种形式点赞。
对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是该院开展阳光检察、检务公开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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