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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三项措施”保障律师阅卷权

时间:2018-03-29 16:25 来源:潼关检察 点击量: 次

阅卷是律师全面掌握证据、行使辩护权的前提和基础。为保障律师阅卷权利,潼关县检察院制定了三项措施,切实维护律师权益。

一是严格阅卷审核制度。辩护律师持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材料,就可以到案管办提出阅卷申请,经案管办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后,确认 “三证”齐全方予以办理阅卷手续。

二是全面提供阅卷便利。建立了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微信平台预约,四位一体的预约阅卷制度,对首次前来办理业务的律师的基本信息予以登记,形成律师信息库,再次阅卷时电话联系即可。

三是提高律师阅卷效率。保障接待阅卷律师100%使用电子卷宗阅卷,做到辩护律师当场申请,当场阅卷,直接复制拷贝材料,有效保障了律师阅卷权的行使。

       我们要深刻认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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