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1 10:08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潼关司法讯)为了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教育的效果,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并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11月10日下午,潼关县司法局组织全县33名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和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大会。潼关县司法局局长孙海平、派驻民警高鹏伟及全体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大会,会议由社区矫正中心主任赵润泽主持。
会上,首先孙海平作了讲话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身份意识。认清自己的身份,积极接受社区矫正,认真悔过,努力改造,矫正自己的违法过错,远离违法犯罪;二要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三要强化纪律意识。服从执法队队长的管理和教育,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在矫正期间禁止任何理由不假外出,尤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杜绝侥幸心理其次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相关规定,坚决不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随后赵润泽与高鹏伟一起带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条文,重点讲解了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和终止等内容,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法》的新内容、新规定和新要求,自觉接受改造和教育。
会后,为巩固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效果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本次测试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知识的理解,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学习,有效防范了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纪律观念、增强了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保障了我县平安建设的期间的安全稳定。
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