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08:43 来源:潼关检察
3月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杨辉、刘鹏及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明等一行深入潼关县检察院督导生态检察工作,该院相关负责人随同。
督导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潼关县检察院关于高检院交办的相关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以及“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相关问题的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实地督导完后,召开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座谈会。
座谈会上,杨辉对潼关县检察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高检院移交案件线索的办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办案质量;二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明确整改标准,做到有的放矢;三要重视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前整改情况,尽量把问题消化在起诉之前;四要注重办案效果,实行“一案三查”,压实“三个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努力实现生态恢复。
潼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督导组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细化办案措施,加强对案件难点问题的突破、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听取专家评审意见等工作,着力把案件做实做细;三是强化协调沟通,保持谦抑、审慎,有效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增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案件办理双赢多赢共赢。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