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6 15:51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意见》两个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案件管理工作,2019年5月5日,潼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干警传达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学习会上,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干警逐条解读文件精神,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文件各项要求进行了讨论,指出了下一步案件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一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采取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微信公众号公开、检务大厅LED屏公开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程序性信息等,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二是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 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率。改进评查方式,扩大案件评查范围,聘请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其绩效考核范围。三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辩护代理预约平台,建立健全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微信平台预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预约体系,为律师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创造充分的便利条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潼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抓紧抓好案件质量管理及检委会工作,把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个意见”的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