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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潼关检察力量 守护绿色生态环境

时间:2023-08-31 18:18 来源:环境热线


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生态环境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8月31日上午10点,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监察部副主任王虎做客《环境热线》,就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美好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社会氛围等内容和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如何发挥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环境?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围绕县域工作大局,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加大检察办案力度,守护国家和人民美好环境利益。

一是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审慎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多发性刑事犯罪,以刑事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效果。

二是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专项保护工作,保护大美秦岭。组建秦岭生态环境治理办案团队,针对秦岭北麓潼关段非法采矿、矿山地质环境损害、地质灾害隐患、渣坡治理滞后、“五乱”等问题,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磋商,促进相关问题整改,守护了大美秦岭。

三是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保护秀美黄河。组建黄河生态环境治理办案团队,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检测入黄排水口,办理湿地保护、生态破坏、水土污染等相关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监督促进黄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保护了辖区秀美黄河。

四是全力推进环保督查案件高效办理,强化监督效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双桥河流域西峪河右岸堆浸提金污染环境案件专案组。逐步形成“行政监管+刑事打击+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宣传教育”的潼关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模式,强化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有力抓手,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推进大气污染、黑臭水体、垃圾围城、农村土壤污染等问题有效整改。

三河口黄河河道违法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

此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陕西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在潼关县秦东镇黄河、渭河、洛河三河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一栋三层违法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其中主体建筑占用土地约1000平方米;并在水域上建设了一片亭台楼阁,经营游船、钓鱼业务,占地约40余亩。其行为侵占了土地资源,占用了黄河干流河道,影响了河岸堤防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本案线索系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发现后及时立案调查。

通过调查询问、实地勘测、调取行政执法卷宗、走访政府有关部门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向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该违法建筑及附属设施非法占用土地及河道、影响河道行洪的行为作出处理。

发出检察建议后,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潼关县委汇报并与县河长办充分沟通。县政府高度重视,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三河口“四乱”问题整改方案,决定对三河口违法建筑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执法人员50余人,出动机械5台,对违法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随后按要求对破坏的土地、河道实施了恢复治理。同时,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加大对同类问题排查力度,经调查发现秦东镇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7处,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典型意义】三河口是黄河与其最大的支流渭河以及洛河的交汇处,是黄河湿地的重要生态保护区。潼关县秦东镇违法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广,处于渭河入黄河的河口上,阻碍了渭河行洪,占用了河道滩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组织力量对该设施进行了拆除,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办理彰显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流域管理”治河管水新模式,对保护三河口湿地范围内的行洪安全及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强化生态环境案件工作机制 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检察一体上下联动。对上级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及时主动沟通,邀请省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和骨干来潼调研指导文物保护和生态损害赔偿相关案件办理,一体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二是强化跨部门协作。不断加强与行政、审判、公安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并全面落实《府检协作》机制、“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田长+检察长”等机制,形成监督、协作的纵横向网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聚合效应。

三是强化跨区域协作。与关中平原检察院、省检察院铁检分院建立跨区划办案协作机制,联合办理跨区化环境污染、涉铁路运营安全案件,着力推动解决分头治理、联动性不足等问题,推进提升区域系统监督效果。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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