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7 10:32 作者: 记者 彭斌 来源:渭南日报
雷锋,已经从一个名字升华成一种标识、一种精神、一种信仰。
3月4日,潼关县司法局太要司法所所长罗刚来到太要镇秦王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20余名老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子女抚养教育、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2016年至今,罗刚坚守“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少说多干、取信于民”的个人信条,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用朴实的话语和无私的付出将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近年来,罗刚多次获得省市县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23年10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不久前,罗刚荣获“2024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争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就要从雷锋精神中汲取奋进的力量,把雷锋精神内涵与时代特征、现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本职岗位作为传承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平台。罗刚立足本职岗位学雷锋、当先锋,争做司法行政工作中“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罗刚深知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所以他始终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紧抓法治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他不断充实自己,积极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及时查漏补缺;辖区法治力量不足,他就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壮大基层法治队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他就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使辖区群众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
罗刚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工作,在他看来,以身边的案例为警示,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他积极开展远离毒品、预防校园欺凌等普法课堂,将身边的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融合,引导学生从小树牢法治理念,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当好“引路人”,筑牢平安基底。罗刚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措施,成立帮教小组,不定期走访辖区内刑释解矫人员,积极帮助他们找工作,尽快让他们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辖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罗刚办公桌上放着一块印有“为人民服务”的石头摆件,激励他在工作上不远离群众,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罗刚说:“我是农家出身,从小就受到母亲的传统教育,母亲的言传身教让我懂得了责任和担当,我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当好群众的“解铃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罗刚多年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当成最重要的事,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最重要的工作。
在太要镇西街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与在路边停放的一辆越野车发生剐蹭,一方当事人多次联系对方未果,经过罗刚多次耐心的沟通劝解,双方签订协议书,长达两个多月的交通事故理赔纠纷事件,在罗刚全力调解下圆满解决。
因装修完工后一方欲在商定好工钱的基础上少给一部分,双方僵持不下,造成矛盾升级,罗刚针对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在调解过程中从“情理法”的角度,分别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后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成功调解一起因装修房子引发的纠纷……近年来,罗刚开展矛盾排查150余次,主持调解矛盾125起,调解成功率99%以上,接访群众5000余人,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创新探索建立“党建引领,警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主导成立潼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罗刚调解工作室”、太要镇“罗刚调解工作室”、“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罗刚志愿服务队,凭借他对法律政策的熟知和丰富的调处工作经验,多起一触即发的纷争在他的努力下化险为夷。
罗刚以雷锋为引领前行的人生标杆,扎根基层,用无怨无悔的坚守和付出,在司法为民中践行雷锋精神,展现了新时代“雷锋”的精神风貌。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