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4-03 08:13 来源:渭南便民网 点击量: 次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司法救助范围,拓展司法救助案源,近日,潼关县检察院控申科经多方沟通协调,研究讨论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四项措施,以进一步推动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
1、改变思维,明确救助范围。改变之前只救助刑事被害人的思维,积极寻找司法救助案源,不遗漏任何一个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只要在检察诉讼环节的案件,符合救助条件的均应予以救助,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2、加强职能融合,着力形成新的工作合力。强化内部协作,坚持“全院一盘棋”工作思路,各业务科室之间建立良性协作关系,在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救助工作开展等方面积极探索有益合作形式。
3、加强宣传,解决“案源”问题。提高当事人主动申请的意识是解决“案源”的最根本的办法。利用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展板、信息宣传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不因对司法救助不了解而错过救助。
4、化解矛盾,提高执法公信力。办理的每一起救助案件都要高度重视细节,尤其是化解矛盾方面,注重在办案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和人文关怀,用耐心细致的说理,阐明法律规定,使救助对象能客观重视司法机关的处理,力求做到既能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又能息诉罢访,以此提升执法公信力。
该措施的实施,为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该院已成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