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7 16:41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颁奖现场
奖牌(法院)
获奖名单1
获奖名单2
普法先进基层单位:城郊人民法庭
普法先进个人1
普法先进个人2
在4月6日召开的潼关县七五普法暨政法工作会议上,潼关法院被潼关县委、县政府授予2011-2015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
“六五”普法期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潼关县“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法治潼关、平安潼关建设。
党组高度重视普法教育。2011年,“六五”普法之初,法院党组就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贺军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冯永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法教育工作。五年来,党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普法教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新媒体普法教育。2009年12月、2013年11月、2015年5月,法院先后开通潼关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其后,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在其上公开裁判文书、开庭公告、案件快报、案例评析、调研文章、网络庭审直播预告等,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满足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需求。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新媒体运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十佳网站、陕西十大司法系统微博等荣誉。
做好报刊普法教育。在运用新媒体普法教育的同时,不忘做好传统媒体普法教育。先后在《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渭南日报》等报刊刊登《潼关:对症下药保民生》、《我国离婚的法定条件分析》、《浅谈民间借贷第三人签字注意事项》、《论行政负责人出庭的应对》等50余篇文章,指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抓好重要节点普法教育。重点把握三八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法院开放日等各类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设立法制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向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在县城祥和广场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
拓宽媒体渠道普法教育。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加强民意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载体,及时公开主要工作开展、重大典型案件审理等情况,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等。五年中,公开裁判文书1000余份,在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新浪微博司法公开栏网络庭审直播刑事、民事案件50件,拍摄《与法同行》、《法治渭南》专题节目15期,拍摄《环境热线》5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先后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300余人次旁听20余件案件庭审,自觉接受监督。
积极开展特色普法教育。发挥司法建议、以案说法等职能,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20余条,应邀为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法律讲座培训近10场次。落实“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审判“五进”等活动,选择土地承包、盗窃等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巡回审判。在平安潼关创建活动中,发放平安创建宣传册15000余册、份,大力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同时,法院城郊人民法庭被授予“六五”普法先进基层单位,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冯永龙、太要人民法庭副庭长张小牛二同志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2017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潼关、平安潼关建设,为全面建设富裕潼关、和谐潼关、美丽潼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