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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7 09:20 来源: 潼关县人民法院
10月25日下午,潼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任命:张锋华同志任潼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张锋华同志为潼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亮为张锋华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张锋华同志与其他被任命同志一起向宪法庄严宣誓。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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