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潼关法院 >正文
时间:2021-10-27 09:20 来源: 潼关县人民法院
10月25日下午,潼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任命:张锋华同志任潼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张锋华同志为潼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亮为张锋华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张锋华同志与其他被任命同志一起向宪法庄严宣誓。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上一篇: 潼关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工作
下一篇: 潼关法院:乡村振兴察民情 平安建设走访宣传
潼关县:召开全县涉诈“两卡”打击治理专题会
“秋实中国‘潼’庆丰收” 潼关县庆祝2024年中国...
全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县直机关工委党建观摩团莅临潼关法院检查指导工...
潼关检察:开展联合巡河 共护黄河安澜
潼关公安:幼儿园里消防宣传 民警播撒安全种子
6月11日,潼关县委政法委召开全体领导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详细]
当前,我国网购用户已超9亿人,越来越便捷的支付手段让网络消费体验更加“丝滑”。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