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9 11:34 来源:潼关政法网 点击量: 次
近期,潼关县检察院依法向潼关县岳渎景区管委会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
潼关县检察院民行部在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中发现,潼关县岳渎景区去往秦东镇方向的公路路口的铁栏杆外(栈道北侧路边)存在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的情况,占地面积约为20㎡,未采取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污染了景区生态环境。潼关县岳渎景区管委会作为景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生活垃圾治理和监督管理部门,未对上述固废堆放行为作出处理。对此,该院依法向该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对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的行为作出处理,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检察建议发出后,潼关县岳渎景区管委会按照建议要求,对堆放的固体废物立即进行清运。目前,露天固废已经清运完毕,该景区管委会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景区范围内固废污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下一步,潼关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助力县域生态环保建设。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