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9 11:16 来源:潼关政法网 点击量: 次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规范司法行为,保障案件网上流转、程序公正的重要途径,为适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组织法》的要求,潼关县检察院案管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稳运行。
一是按照省市两级检察院的要求,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工作。11月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涉及侦监、公诉、民行、申诉等四方面内容。收到市院通知后,案管办及时下载查看升级内容,并召集相关科室,召开部室工作联系会,迅速将通知精神转达给各部室,确保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正常流转。
二是积极与各部室协调沟通,充分履行案件管理监控职责。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仅对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条文序号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由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法律文书模板中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尚未修改,为保证案件承办人准确适用法律,案管办将涉及的条文序号调整情况充分告知各检察官及助理,督促他们在生成法律文书后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条文序号进行调整。
潼关县检察院案管办将立足岗位职能,强化监督管理,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院报告,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稳运行。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