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1 15:09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为了提高未结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8月10日,潼关法院在全体法官干警大会上,安排部署从8月10日起为期10天的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会议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潼兴主持。
会上,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聪林组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宣读该院《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方案》,并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要求等三个方面对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贺军杰为总指挥,四名副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执行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四个行动组,抽调30余名法官干警参加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党组书记、院长贺军杰在讲话中要求,首先,全体参加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的领导和法官干警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站在法院全局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的高度来认识这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站位要高。其次,要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曝光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和手段,确保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后,做到安全执行。既要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执结未结执行案件,又要注意执行安全,做到审执兼顾。
会后,10时整,四个执行行动组在四名副院长带领下,按照《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分别带领各自法官干警前往事先确定的被执行人家中,有针对性地展开集中统一执行行动。通过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和曝光被执行人信息等形式,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涉执信访突出案件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热难点案件,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确实维护司法权威,为实现全县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