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14:52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1月28日,潼关法院民一庭春节前成功调解潼关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康盛公司)与王锋涛(化名)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表满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康盛公司是从事建筑工程等经营项目的合法公司,与案外人张二林工队有长期合作关系,张二林工队负责加工承揽部分的业务。2017年12月21日,王锋涛向张二林提供劳务时受伤,后经该县仲裁委确认与康盛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认为王锋涛与案外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原被告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为发回重审案件,一审宣判后,王锋涛不服提出上诉,渭南中院审理后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该院重审。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限,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双方矛盾,该院民一庭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当了解到王锋涛与康盛公司主要矛盾为王锋涛受伤的赔偿款时,王淑娥庭长找康盛公司做调解工作,表明王锋涛主要想拿到受伤赔偿款,则对是否与康盛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十分在意。经过多次协商、走访,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据悉,案后,在王庭长斡旋下,王锋涛已与康盛公司私下达成协议,由案外人张二林一次性补偿王锋涛因干活受伤的各项费用45000元,王锋涛与康盛公司再无任何纠纷,双方当场支付完毕,并出具收条,为该案划上了圆满句号。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