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8 15:25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潼关县加强管理,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切实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潼关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
把握工作重点。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严格依据国家、省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和资料,通过外业调查、复核审查、内业建库等方式,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工作,并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房屋调查应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等成果,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并测绘房屋空间位置,实地丈量房屋边长,计算房屋面积。
注重协同推进。各镇、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密切沟通协调。做好宅基地、房屋基础资料收集、所需资金拨付等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镇办、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农民参与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强化督促指导。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办就该项工作支持配合力度、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完成任务情况等进行工作督查,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办各司其职,对工作推进慢的,重点加强督促指导,集中研究解决难题,限时完成工作目标。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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