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6 15:38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潼关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必须”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履职尽责到位,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带头抓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项逐条梳理,认真自查自纠,力争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在考核中进位提档。
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环节、每个基层岗位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行业部门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通过严格执法、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加大责任追究。守土尽责、失职问责,凡出现安全生产严重问题、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所有的生产安全事故从严、从重查处。对瞒报迟报漏报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协调配合。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扎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好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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