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0 08:42 作者: 文字 / 马定奇 来源: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9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件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潼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参与听证。听证会由副检察长芦纪文主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等做了全面介绍和说明。侦查人员就案件证据,补充侦查情况作了说明。被害人孙某某表示已收到赔偿,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进行了谅解,同意对刘某某不起诉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针对案件情况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审查案件,是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阳光检务的一项具体行动,通过听证会的形式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保障了司法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