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6 10:02 作者: 通讯员 张妩妍 来源:渭南日报
“朋友,想挣钱吗?我这里有门路,用你的银行卡刷个流水,刷一千给你一百。”“可靠吗?这是不是犯罪啊?”“放心,不会有事的,来钱快还轻松。”张三(化名)回想起当初和朋友的对话,仍觉得悔恨万分。为了赚取非法利益,把个人银行卡出借给“跑分”团伙,自己成为了犯罪分子,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真是得不偿失啊!
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案件62件100人。其中,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有8件13人,占比13%,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有18件32人,占比32%,两项总计占比已达到45%。近年来,涉电话卡、银行卡“两卡”犯罪高发,尤其学生或青年人涉案比例大幅增加,应当引起警惕。
检察官提醒:“两卡”即电话卡、银行卡,“两卡”犯罪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绝不能随意丢弃、买卖。请大家谨记,一定不能收购、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和手机卡,要珍惜自己的信用,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出售“两卡”。万一受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有效打击犯罪。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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