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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消除河道安全隐患

时间:2024-07-08 09:25 来源:潼关检察

正值雨季来临之际,为确保辖区汛期河道安全,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工作部署及省市检察院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对辖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四乱”问题易发点位开展巡河活动。

巡查中发现,潼关县禁沟河中下游左岸存在3处倾倒、堆放废石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情形2000余方,对河道汛期行洪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扰乱了河道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水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辖区河道管理职责,对违法情形依法作出处理,维护河道秩序,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及时跟进检察建议落实,加强与水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好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强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域岸线管理等。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治理深度融合,确保辖区河道防洪和水生态安全。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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