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5 08:54 来源:潼关检察
12月24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民国铁路遗址,共同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
潼关县民国铁路遗址为老陇海铁路潼关段遗址,修建于1931年至1934年,1935年1月1日通车。抗日战争期间遭到日军炮火袭击,1958年由于陇海铁路潼关境内线路处在三门峡蓄洪区,陇海铁路新建复线时改线,1960年陇海铁路新建复线通车,原陇海铁路同时被拆除。现仅留铁路补水系统,潼河废弃桥墩、202桥梁、17#隧道及通风孔等遗迹,2015年被潼关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走访过程中,通过实地察看了解文物的历史渊源及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难题及司法保障进行深入探讨,共同提出解决文物保护问题的方法、思路。此次走访,是对文物保护的一次实地调研,不仅深化了检察机关对民国铁路遗址文物保护现状和文物管护单位职责的了解,更为后续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对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中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跨区划协作,主动与县文旅局对接,全面寻访排查县域内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构建紧密的合作网络,形成保护合力,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繁荣兴盛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