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6 09:29 来源:潼关检察
2024年12月24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民国铁路遗址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座谈会,商讨案件办理相关事宜。
潼关县民国铁路遗址是老陇海铁路灵宝至潼关段遗址,是陕西省境内建设最早的一段铁路。抗日战争期间遭到日军炮火袭击,1958年由于三门峡水库工程建设原因,陇海铁路新建复线时改线,1960年原陇海铁路同时被拆除。现仅留铁路补水系统、废弃桥墩、通风孔等遗迹,2015年被潼关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当前周边环境卫生不佳,存在乱涂乱画、倾倒垃圾情形;且文物保护范围不明,该遗址缺失保护范围标志;桥梁围栏年久失修、桥面边缘处土堆较高,存在安全隐患。
为强化跨区域协作,落实落细跨区划办案协作机制,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潼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潼关民国铁路遗址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着力推动解决分头治理、联动性不足等问题,推进提升区域系统监督效果。座谈会上,两家检察院就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民国铁路遗址保护范围、周边环境和文物修复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跨区划检察机关一体履职,注重“寻、保、传”融合效果,共同保护传承好黄河流域优秀文化遗产,不断增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的能力水平。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