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9 09:28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感谢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热心调解帮助我们解决了大难题”,2025年1月8日下午,孙某手捧一面印有“法律援助为群众,情真意切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24年12月25日,67岁的孙某来到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孙某向李某购买了一批速冻饼胚,但是因为饼胚的质量问题导致孙某遭受了经济损失。事后,双方对补偿金额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孙某便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但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聘请律师,便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新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随后,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新战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中,秉承公平、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平复双方当事人情绪,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从法、情、理的角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清利害关系,最终,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补偿孙某1600元整。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开展特色工作,将法律援助融入诉源治理,创新采用“法律援助+调解”新服务模式,有效化解纠纷,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下一步,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为公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