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4 14:17 来源:潼关政法网 点击量: 次
2月14日,潼关法院举办司法解释审判业务培训会。全体法官干警参加培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聪林主持。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平军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明强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学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法官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划出重点,边学习边思考,为今后审理执行案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后,法官干警表示,通过学习,收获颇丰,对相关司法解释有了全新的认识,深化了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近年来,由于审判执行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平时忙于审判执行工作,未能有太多专门时间学习审判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平时也只是用时才学习,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不够。像今天这样专门静下心来学习培训机会不多,建议今后要多举办此类培训,以切实提高法官干警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做到学以致用,使潼关法院审判事业再上新台阶,谱写法院追赶超越新篇章。
2月15日,该院还将邀请兄弟法院业务标兵来院做审判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