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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严格民政救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9-07-19 15:45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今年来,潼关县严格民政救助政策,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全力以赴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排查认定工作。认真落实农村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06户1242人,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精准确定兜底保障对象,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跟踪核查保障对象和受理申请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确保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动态调整6次,新增31户93人。实行“渐退帮扶”。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给予延续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

严格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截至6月份审批五保户5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85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7人,分散供养对象158人。

按时提升医疗救助标准。对救助对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费用,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实行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按70%比例救助,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按50%比例救助;因病致贫家庭且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自负费用按30%比例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对农村低保、低收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慢性病救助全年一次性救助1000元。对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低保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给予全额资助。

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范围,不断加大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在基本生活、医疗、住房、就业、上学等方面的困难。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和结果反馈流程,落实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四类人群的排查和复审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象的“漏保”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户626户1621人,发放低保金293.8万元;城市低保307户737人,发放低保金21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85人,发放供养金55.5万元;实施医疗救助帮扶77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8.4万元;临时救助帮扶510人,发放家庭临时困难救助金142万元。

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复审及发放工作。对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进行了复审,对违规领取“两项补贴”的人员进行强制剔除,每季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台账进行公示。启用全国残疾人信息平台,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福利保障。截止目前,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901人,发放资金71.34万元,享受护理补贴1008人,发放资金5756万元,贫困户残疾人 239人,发放金额9.23万元。

进一步规范了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全县“爱心超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了三项制度(爱心超市开放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积分卡管理办法)均已上墙;各村(社区)细化了积分标准,确保了全县“爱心超市”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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