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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四保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时间:2019-11-22 16:38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潼关县四项举措,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充分认识全面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镇办、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注重能力建设。各镇办、各部门确保有专门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切实配齐配强审核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核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基础上,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予以指导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问责。

严格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程序和流程,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本意见以及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及时跟踪检查了解落实情况,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建立健全统计分析、规范指导、沟通衔接、问题通报等机制,定期向制定主体、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合法性审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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