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3 08:54 作者: 通讯员 梁春强 郭婉英 来源:渭南日报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爱民模范”的决定》《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派驻检察室的决定》等文件中,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多项工作和3名个人受到市人民检察院表彰。
其中,潼关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荣记集体三等功,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马定奇荣记个人三等功,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杨莉娜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称号,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万智强荣获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爱民模范”称号,办理的曹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评选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对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对盛鑫国际电梯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被评选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检察建议”,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表彰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派驻检察室。
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纷纷表示,将珍惜荣誉、奋力进取,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干劲,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为谱写新时代潼关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