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30 09:52 来源:潼关检察
“感谢检察官帮我申请到救助金,这笔钱让我们的生活有了盼头,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被救助人这样说道。在长期的救助工作中,这样的话我们经常听到,人民群众的肯定也成为我们努力工作、为民解忧的不竭动力。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以解决民忧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针对今年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从案件来源、救助过程、后续跟进等角度全方位落实工作措施,帮助被救助人解决实际困难。
一、窗口前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多依托于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案件中发现,案件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为扩大救助范围,帮助解决群众急迫困难,该院延伸窗口服务职能,主动对接县交警队、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等单位,积极摸排救助线索,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能够及时纳入救助渠道。该院今年办理的首例民事侵权类型司法救助案件,就是通过对接交警部门上门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受损人情况,从而成功办理了案件。
二、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救助过程。近年来,该院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公开听证等多种措施,全方位不断完善救助过程,有效解决救助申请人困难。在办理李某雷司法救助案时,为及时帮助群众缓解燃眉之急,该院主动出击,将案件办理方式由“老百姓来院申请”转变为“干警主动上门办案”,指导帮助其书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加快案件材料收集工作。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查程序,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与社会各方力量协调合作,对李某雷开展多元化救助,促进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跟踪回访,有效提升救助实效。为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该院还制订相应的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在救助资金发放后,该院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慰问,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大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1起,被救助人中有2人为残疾人、4人为未成年人,其中6人已足额发放了救助金,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帮扶了困难群众,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