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6 17:13 来源:潼关法院
近日,潼关法院被潼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表彰为“改革任务推进先进单位”。
2024年,潼关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审判管理、生态环保、队伍建设等工作上重点突破、多点开花,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探索建立案件“阅核”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审判管理现代化水平,采取“阅核制三步走”方式,逐年缩小阅核范围。实现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稳定平衡,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每月、每季度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切实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在办案中的“头雁效应”,起到了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集中管辖。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涉秦岭、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划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的意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案件审理、补植复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职能作用。
四是推进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监督和保障机制改革。按照司法警察配比要求,完善人员配置,补充审判辅助力量。科学制定训练项目,开展常规化训练,达到了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技能战术、提升保障服务能力的效果。
同时,潼关法院政工科负责人姚君莉获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