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2-25 09:10 来源:潼关县人民法院
近日,潼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应案件当事人张女士申请,为其出具制式《离婚证明书》,以贴心司法举措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该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频发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张某某遂向潼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孙超秉持家事审判“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细致梳理双方诉求,最终促成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在收到离婚调解书后,张女士向潼关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工作人员吐露顾虑:“调解书上写了不少夫妻间的私事,后续办事免不了要出示文书,心里实在有些不自在。”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孙超主动向其介绍了《离婚证明书》服务举措。这份证明书仅载明双方身份信息、离婚时间及生效法律文书编号,不涉及案件具体细节,可有效规避隐私泄露问题。张女士听后当即提交了申请,法院在核实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迅速为其制作并发放了《离婚证明书》。
“真的太贴心了!”拿到证明书的张女士感慨道,“有了这个小本本,以后证明离婚状态再也不用带着载有个人隐私的法律文书,法院这种暖心做法,实实在在维护了我们的尊严。”
家事纠纷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如何在厘清法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当事人情感的二次伤害,始终是潼关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与着力点。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孙超表示,“家事纠纷与其他案件不同,它关乎最亲密的亲属关系。我们的工作既要解决法律层面的问题,更要尽力修复当事人的情感创伤,帮助他们卸下包袱重新开始。”此次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正是潼关法院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实践。
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我院为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另行制作并签发的一种简易证明文件。它不记载案件具体事实与细节,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
2、为何要出具《离婚证明书》?
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因裁判文书特殊性,《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址、子女抚养、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身体状况等不方便外人知晓的隐私内容进行详细记载。当事人离婚后在办理再次婚姻登记、房屋过户、银行贷款、户口迁移等事项时,往往需要出具裁判文书证明婚姻状况,个人隐私就会公然暴露在他人面前,会给当事人带来尴尬、困扰以及不便。同时,采用加厚硬卡纸制作,不易污损,具有易于保存、方便携带等优点,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提供便利。
3、《离婚证明书》的效力如何?
《离婚证明书》是证明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与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需要在民政局等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一般在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离婚,且裁判文书生效后由法院出具。
便民指引:
1、申领对象:经我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且法律文书已生效的当事人。
2、申领方式:可向案件承办法官提出申请,或携带本人身份证、生效法律文书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3、法律效力:该证明书与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正式官方文件。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