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3-23 11:12 来源:潼关法院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本是邻里间因房屋受损引发的普通纠纷,却因责任认定与赔偿金额各执一词,演变成耗时耗力的诉讼僵局。3月20日,潼关法院四知人民法庭秉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高效调解化解邻里矛盾,促成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让僵持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系上下楼邻居,孙某居住于顶楼,房屋附带一处露台。2025年7月,因突降连夜暴雨,被告露台排水不畅,大量雨水淤积后渗漏至楼下原告张某家中,导致张某房屋墙面、吊顶不同程度浸泡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责任划分、损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原告张某认为,被告孙某擅自改造露台排水管道,才是导致排水不畅的根本原因,要求孙某全额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000元;被告孙某则坚称漏水系“天灾”所致,拒绝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邻里关系也因此变得紧张。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丁春梅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立足化解实质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初衷,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仔细研判案情,法官深知此类财产损害纠纷,若要精准认定房屋受损程度与渗水因果关系,通常需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但鉴定费用较高,不仅会大幅增加双方诉讼成本,还会拖延纠纷解决进度,不利于邻里关系修复。为此,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抽丝剥茧的释法明理与反复沟通协调,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纠纷。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孙某一次性赔付原告张某财产损失10000元,本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就此了结。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孙某便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一起险些激化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的成功调处,是潼关法院四知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用心用情化解群众身边的“小纠纷、小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温情守护邻里和谐,用实际行动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防线。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