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1 17:57 来源:潼关交警 点击量: 次
8月17日在会上,副所长李卫东再次对驾驶人考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强调各驾校必须严格按照市交警支队提供的预约人名单约考;二是车管所严格考前点名,做到应考、补考、缺考底子清,并在点名册上注明;三是根据各驾校考试人数,有计划地安排科目一及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时间,避免因与兄弟大队扎堆考试,导致网络阻塞、不正常等情况,延误学员正常参考,确保每场考试不出现任何差错。同时,预约、考试岗民警做好与支队及驾校相关业务衔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各驾校相关负责人及预约、考试岗民警一致表示,严格按照市交警支队相关考试要求,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我县驾驶人考试工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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