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5 16:32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公开是现代司法的内在要求,深化司法公开,更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否公开裁判文书可以说是公开审判与秘密司法实质性的区别。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数字,让人印象深刻: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短短几年时间,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从部分地区到全国,从小部分案件公开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来公开裁判文书,其中不仅凝聚着法院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也向社会证明着我国推进司法公开,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的决心。
目前,我国正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但司法不仅需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作出公允的判断,更需要在最终的裁判文书中向社会宣示法律的神圣、公正与理性。一纸判决书,是法官向社会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最佳载体,是赢取民众信赖与尊重的重要“窗口”。一份错误连篇、逻辑混乱、晦涩难懂的判决书往往会让当事人产生“不服”之感,增强其对抗判决结果的心理。将判决书上网公开,不仅能督促法官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也能有效唤醒一些法官的司法责任心。所以,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不仅是推进司法公开进程的助推器,规范了法院的审判工作、加强了法治宣传,而且实现了对司法权的有效监督制约,也有利于推进信息公开,牢固树立保障和尊重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意识,还有助于推动社会诚信的建设,进而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目前,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作为法院的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承载着促进司法公正、统一法律适用、开展司法教育和普法宣传等多重功能。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都要接受网民检阅,都在满足着公众对司法知情权,公众可以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进行搜索和阅读,直接感受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使司法公正正在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开裁判文书,方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助推司法公信力。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