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3-27 08:32 来源:渭南便民网 点击量: 次
3月23日,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在潼关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平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副检察长张建平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当庭出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杨某表示对上述证据均无异议,合议庭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予以认定,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庭审结束后,副检察长张建平对公诉科年轻干警们进行了现场教学,提出庭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办理案件时要精准把握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庭审中发言要声音洪亮,语速自然流畅,并结合自身的经验与干警们进行了交流。
检察长深入庭审一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是司法改革的需要,同时对办案人员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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