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9 11:43 来源:潼关政法网 点击量: 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提升审判质效和陪审效果,12月3日,潼关法院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学习《人民陪审员法》。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聪林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冯永龙传达渭南市中院学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条文,并就重点条文做了解读和辅导,特别是对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进一步强调,如发回重审案件和执行案件不适用陪审制,不能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等。同时,要求法官要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使人民陪审员在庭审和案件合议过程中能依法充分履行法定职能,确保人民陪审员法的各项规定有效实施。
党组书记、院长王俊峰在讲话中要求,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法院和法官要正确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要改变过去用人民陪审员补充法官审判力量不足的惯常做法,依法应适用人民陪审员的案件,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应由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严格依法适用。再次,要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全面落实陪审员参审权利,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利于发挥陪审员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最后,加大对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培训力度。会后,各庭室、部门要再组织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要带着问题学,学通弄懂致用。政工科要加大对即将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使其尽快进入角色,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