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4 16:06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潼关县结合该县实际,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确保黄河流域水生态管理得到有效保护。
明确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黄河潼关段“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联络沟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并积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定期交流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专项行动。
细化目标,逐步完成。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全面清查界定阶段,河务、林业、交通等相关部门扎实负起责任,按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违法设施与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梳理违规违法“四乱”问题以及沿河垃圾、景区污染等问题,依法查处,提出问题清单。二是集中整治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违法对象开展说服劝导工作,动员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强行予以拆除。并对依法拆除区域进行绿化美化,恢复生态。三是巩固提升阶段,完善管理机制,长期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黄河潼关段面貌明显改善,河道生态安全。
广泛开展宣传,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引导,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清四乱”要求,切实引起沿河企业、经营户及相关群众的重视,使其深刻认识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黄河潼关段水清天蓝,河势顺畅,潼关黄河生态显著改善。
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注意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对在整治期间,不听调度,不严格履责的部门、镇村及相关干部,由相关机关严肃追责。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