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8 10:24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潼关县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重中之重,牢牢把握“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根本要求,精心指导、规范自管,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保障工作。
推动安置区配套设施提升。加快推进安置区水、电、路、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逐步做好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等工作,将安置区建成宜居、宜业的“五星”社区。
大力推进腾退复垦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搬新腾旧”政策,全面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凡是落实了安置房的搬迁群众原有房屋要拆旧腾退,但有一定历史文物保护价值的村庄和特色民居等除外。不拆除的房屋产权一律收归村(社区)集体所有,可用于经营或予以保护。对居住在灾害隐患点和住房不安全的搬迁户,切实做到即搬家即拆除旧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拆迁户从交钥匙到拆旧腾退,过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按照“宜耕则耕、宣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快推进旧宅基地复垦复绿、生态修复。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项目优先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跨区域交易,增值收益在优先保障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扶持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的基础上,可用于支持脱贫攻坚。
依法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搬迁户对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复绿后形成的耕地、林地,优先享有承包权。搬迁户转为城镇居民的,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仍保留农村户籍的,衔接好安置地与迁出地的相关政策,建立完备的搬迁群众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搬迁群众公平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管理。
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融入度。逐步完善迁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妥善解决搬迁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做好搬迁后续管理服务。组织开展举行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
持续激发搬迁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思想教育,广泛宣传动员,坚持正向激励,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以创建“五星社区”为抓手,推广道德评议、社区规范约束和公益诉讼,进一步激发搬迁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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