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潼关新闻 >正文

潼关县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治理

时间:2019-09-12 15:21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潼关县整合资源、协调各方、集结力量,着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全力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工作,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城市道路、市政、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年底前县城建成区达到60%以上,主要行车道达到65%以上。加强道路重点部位治理,结合实际,采取冲洗车、洗扫车错位机械互补作业和人工与机械联合作业等模式,对重点路段、易抛洒路段、城乡结合部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路边沿、路沿石进行冲洗刷扫。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方案。严格执行“禁土令”,对施工期间违规的工地和企业,从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2020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强化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自今年10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全县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沙尘暴影响大的月份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12吨/月·平方公里。加强道路两旁、庭院小区、乡间道路、城中村等裸露土地硬化、绿化,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持续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关闭沙场,封闭道路,清理沙堆,严防非法采砂“死灰复燃”。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实施河滩生态恢复治理。同时,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开展物料堆场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防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编辑:潼关政法委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