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1 17:48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9月10日,渭南电视台法治渭南栏目组记者王永利一行二人来潼关法院拍摄以危险驾驶为主题的《法治渭南》专题节目,旨在向全社会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引导驾驶员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
此次拍摄以该院刑庭上、下午公开开庭审理的张某某、樊某某等十案十人危险驾驶案为依据进行拍摄。先后录制了庭审过程、采访了部分被告人、复制案件有关内容和视频资料、采访法院法官等,使法治渭南专题节目资料祥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普法宣传教育意义。十件危险驾驶案均当庭宣判。上午,该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某等四人拘役一个月至二个月,缓刑二个月至三个月,罚金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刑罚。下午,该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樊某某等六人拘役一个月,罚金2000元;拘役一个月至二个月,缓刑二个月至三个月,罚金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刑罚。
该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樊某某等十案十人危险驾驶案,旨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在现实生活中危险驾驶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严重缺乏,法院依法严惩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任重道远。通过集中公开开庭庭审,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使全体驾驶员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理念,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的良好平安出行环境。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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