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8 17:30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潼关县突出重点领域,聚焦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发现问题、紧盯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扎实开展冬季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工作盲区和漏洞,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狠抓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各镇办、各部门、各企业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看作是保护秦岭生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把矿山安全生产抓在手中,突出冬季“五治”,即治理地下矿山通风和冒顶问题、治理露天矿山边坡隐患、治理采空区塌陷、治理病害尾矿库、治理外包作业责任不落实,落实领导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坚持常态化巡查,对发现的非法开采予以严厉打击,并进行彻底封堵。
二是狠抓消防管理。积极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做好冬季消防工作。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高层建筑、文化旅游场所等重点部位和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监督检查。把“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作为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组织社会单位自查、镇办普查、行业部门排查。消防大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屡查屡犯的,敢于较真碰硬,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该曝光的曝光,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
三是狠抓建筑领域安全整治。围绕高空作业、临建设施、市政工程等,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查处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以及抢赶工期、突击建设等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模板支撑、脚手架、物料提升、临边防护和临时用电等安全风险,重点查处塔吊、桩基等建筑设施运行隐患。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四是狠抓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管理。持续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企业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对涉爆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定员定量的核定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和企业,坚决停供民爆物品。对检查中发现有非法购买、使用、转借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
五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路面交通违法严打整治高压态势,突出“三客两危”监管重点,狠抓“人、车、路、企、管”各环节工作落实,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农村道路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住建部门组织对全县桥梁进行一次排查。进一步完善生命防护工程等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加强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控,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过境危化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科学研判,做好秩序管控和应急处置。
六是狠抓冬季取暖和用气用电安全工作。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相关供暖发电设备的保障和电力施工安全工作,加强对涉及“煤改电”配网工程和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配网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住建部门扎实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强化供气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各镇办重点加强对辖区“煤改气”“煤改电”住户的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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