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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偷拿家人手机给自己发微信红包被起诉

时间:2019-12-04 14:49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趁家人不备,偷拿家人手机,以微信红包的方式,将家人手机银行卡内的钱转给自己,后又将手机放了回去。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小把戏,很快就被家人发现并报了警。近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金某某起诉至潼关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5日,刚刚刑满释放的金某从自己11岁的侄子手中骗来自己母亲的手机,打开手机后,金某发现母亲李某微信绑定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内有现金7000多元。金某用该手机微信账号给自己朋友的手机转账了700元钱后,将记录删除,当天便和朋友一起将700元挥霍殆尽。过了几天金某见母亲没有察觉,便又用同样手段给朋友转款1000元,共同与朋友挥霍。短短十余天,金某便将母亲手机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现金挥霍完了。8月10日母亲发现后随即报警。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金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且金某系累犯,应当从重予以处罚,便依法将金某起诉至潼关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提醒:手机用户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如手机绑定银行卡,一定要设置安全的交易密码。手机里不要存储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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