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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又拘一“老赖”

时间:2020-08-27 17:08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自“三秦飓风”行动开展以来,8月26日,潼关县法院执行再出击,又拘留一“老赖”,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彰显法律的威慑,维护司法权威。

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又拘一“老赖”


  黄某林与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由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据生效判决书的内容,何某应给付黄某林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6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利息计算后应扣除已给付的6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542元、申请执行费1825元。由于何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黄某林向法院申请执行何某。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向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责令其履行法定义务,其表示认可,但表示自己无力给付。经查,发现何某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根据黄某林提供的执行线索,何某多年来一直在干矿山工程,工程涉及金矿、天然气等行业,并多次驾驶不同车辆出入不同场合,应视为有履行能力。经传唤何某,何某承认其干工程的事实,但仍表示无力给付。后经承办人多次电话及短信联系,何某多次更换手机号码,并关机,存在拒不履行、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

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又拘一“老赖”

8月26日,经黄某林提供何某下落线索,案件承办人终于再次联系上何某,并传唤其到庭,何某仍表示无力给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司法拘留条件,最终,何某自食恶果,戴上了冰冷的手铐,受到司法拘留15日的法律制裁。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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