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1 08:35 来源:潼关检察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维护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士等特殊社会群体合法权益,今年6月份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盲道砖破损、缺失,占用盲道生产经营,违规停放车辆,客运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设施未正常运行维护等现象进行依法监督,扎实推进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满足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切实保护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专项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县城兴隆街农业银行门前设立了无障碍通道标识却未建设适合残疾人适用的无障碍通行坡道,残疾人出行业务办理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对相关证据材料的全面梳理,本案符合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对细节的管理,展现了一座城市的温度。无障碍出行不仅是残障人士的生活需要,同时也是普通群众便利生活的需要,无障碍出行设施的建设涉及的是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潼关县检察院将加强和相关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为潼关城市无障碍环境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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