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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

时间:2023-07-04 08:44 作者: 通讯员 冯永龙 来源:渭南日报

为促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有效衔接,近日,潼关县人民法院与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司法审判“三位一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健全模式,严格职能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协作督办机制、协同监督机制、业务交流机制等六项机制,及时沟通工作信息,会商研判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协作,相互支持,依法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

协作办案,提升工作质效。对立案监督、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案件执行等五项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统一标准,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划分,规范操作程序和流程,提高“三位一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强化保障,护航生态保护。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精心统筹谋划,三方联络员负责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通过互派人员学习培训等提升办理案件业务水平,探索各项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事关民生福祉,是推动新时代生态潼关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强沟通协作,不断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高效妥善处理涉林纠纷,为更好建设美丽潼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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