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3 09:56 来源:潼关法院
2月19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议通报表彰了2023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潼关县人民法院太要人民法庭被表彰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负责人牛强被表彰为“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
近日,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潼关法院太要人民法庭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
2023年,太要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牵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了基层法庭化解纠纷战斗堡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9件,创法庭历史新高,所办理的的239件民事件中,结案234件,结案率98%,所结案件调解撤诉166件,判决68件,调撤率71%,所结案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审判质效位居全院前列。
新起点、新目标、新使命、新要求,2024年太要人民法庭法官干警将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以“如我在诉,如我有难”之心,对每一起案件负责,对每一个当事人尽责,坚持做一名有信念、有担当、有温度的法院人,以实干尽责彰显法院青年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审判质效,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扎根基层、方便诉讼的桥头堡作用,强化推进辖区诉源治理,深入群众、就地解纷、注重案结事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潼关、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做出新贡献。
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牛强同志自进入潼关法院工作后,先后在政工科、民一庭、刑庭等多部门、多岗位锻炼,曾多次获评市、县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22年受院党组重托肩负环资审判业务,圆满完成院党组交办的任务,共参与审理环资类案件12件,全部审结,案件质效名列前茅。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该同志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担当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立足审判职能,护航绿水青山。作为一名环资审判工作人员,在办案中该同志注重质量与效率的“双优”,两年多来共审理刑事、行政、环资等各类案件一百五十余件,无发改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该同志带领刑庭、秦岭黄河生态保护法庭成员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工作,特别是依托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环境节日进行环境保护宣传,通过向群众发放《黄河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公正廉洁办案,践行卫士使命。在日常工作中、生活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在工作中能够始终坚持最高院“五个严禁”、“三个规定”、坚持省高院“六个不准”不动摇,做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
该同志表示,此次获奖是动力也是鞭策,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胸怀天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为保障秦岭黄河秀美安澜再做贡献。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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