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8 09:31 来源:潼关法院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发生,保障和谐有序的校园秩序,3月27日下午,潼关法院副院长张小牛一行3人,前往潼关县第三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我担当、我参与、我行动”法律讲座,为全校师生呈现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团县委书记贾洋洋参加活动。
为了使普法讲座更加生动,县法院法官助理解红军通过司法数据、典型案例以及自身经历,向全校师生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类型、表现信号,并结合相关知识提出“131”求助方法:1个权利(生命健康权)、3个主体(自己、家长、老师)、1个电话(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电话12355)。随后结合正当防卫指导案例,向全校师生普及《刑法》第二十条的知识,指导学生如果遭受严重校园欺凌时如何正当防卫,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坚决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正当权益,共同营造“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阳光校园氛围。
活动结束后,全校师生纷纷表示更加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为拒绝校园欺凌开启了好势头,获益颇多。同时让懵懂少年提升法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
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潼关法院将延伸审判职能、能动司法,进一步加强普法进校园活动的力度,进一步落实审判执行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用“司法之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陈冰娟